我想,打字是多易少難。至少在這一刻,深深地,感覺到。就像以下兩個實例:
例一:「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」這是執這篇時發呆下打的。不用8秒便打完,快過今屆北京奧運100米牙買加男飛人保特。
例二:「下一站是沙田(我想起白肥豬)、下一站是大圍(我想起野貓)、下一站是九龍塘(我想起轉乘地鐵);下一站是觀塘(我想起發霉鴨)、下一站是油塘(我想起牙膏廣告);日子如故事,三年後的正月初一,眼睜睜在盯住淚珠裡出現的漣漪。」這是2月9日找屎(打工掙錢)後打的草稿,打了個開頭,就一直沒有打下去。距今差2天,原封不動存放了7個月。暈!
我再想,當初打算以小說形式寫下去,現在卻變成寫雜事,採用草稿的標題似乎與本篇內文扯掉。不過,懶得改,也懶得寫。乾脆貼四張圖片上來,寫雜事改為看圖識字吧!




自從1月7日開始找屎後,無心戀博,走過鼠年的一大半,就只遺留圖片裡的零碎漣漪。
【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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